根据财政部令第24号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》规定,注册会计师陈安洪等5 人申请设立的四川博达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和要求,予以受理。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:
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四川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;
股东:陈安洪、陈守义、李启藩、王家禄、王英等5人;
拟任主任会计师:陈安洪;
注册会计师详细信息:
姓名 CPA证书号 发证日期 原所在会计师事务所
陈安洪 511302472322 2000-6-1 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
陈守义 511302472321 2000-6-1 四川正信会计师事务所
李启藩 511302472329 2000-6-1 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
王家禄 511502852563 2000-6-1 四川华蓥山会计师事务所
王 英 511002192157 2000-6-1 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
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,请及时来电或来信向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8—86711615、86665220转466;
邮编:610016;地址: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。
公示时间:自2005年11月21日至2005年12月11日止。
四川省财政厅
二○○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[四川]省财政厅受理设立博达会计师事务所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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